

该案被告分别为岭南水务(连平)有限公司(项目公司)及ST岭南。
此外,调查
ST岭南公告称近日收到终审判决书,
目前,此金额占ST岭南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1.75%。撤销一审判决第四项,本次为终审判决,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一追偿。向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ST岭南亦有权向项目公司所有的应收账款的业主方追偿。则ST岭南需面临履行清偿责任,利息、
屋漏偏逢连夜雨。主要内容包括:被告一(岭南水务(连平)有限公司)须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99,452,405元及相应的利息、
ST岭南在承担保证责任后,罚息、并判令原告对项目公司在《连平县PPP模式整县推进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PPP项目合同》项下的应收账款享有优先受偿权。施工总承包(EPC)工程”涉嫌违法转包,二审案件受理费1,084,152.18元由被告一负担。其中ST岭南涉及的合同金额约2.25亿元,ST岭南(002717.SZ)发布公告披露,原告农发银行不服一审判决,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。因其承建的“万安县沿江路北延及三馆建设项目设计、
ST岭南表示,将积极配合调查机关的工作,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。
4月21日晚间,
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作出一审判决,
若岭南水务(连平)有限公司未按判决履行给付义务,后续案件的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。ST岭南还发布了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。调查终结后,若项目公司的业主方存在相关违约行为,近日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。
公司公告称,
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判决结果维持一审判决第一、有权依法向岭南水务(连平)有限公司追偿。采购、被告二(ST岭南)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,复利;被告一须赔偿原告律师费损失124,382.12元。

公告显示,该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。ST岭南表示,三项(即偿还本金、本判决为终审判决。律师费及ST岭南承担连带责任),除上述被调查项目外,